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
  雙方自由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
  依照法律規(guī)定,直接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出現(xiàn)法定情形時,法律強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有相反意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 ?。ㄒ唬┮暈橛喠o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ǘ斢喠o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10年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2.2次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已經連續(xù)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下述情形(以下簡稱“勞動者法定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俗理解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簡單說就是沒有明確到期日的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不出現(xiàn)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情形(比如退休、企業(yè)破產、嚴重違紀等),勞動關系就會一直延續(xù)下去。它像一條“無限延長線”,不同于固定期限合同(如1年、3年),不需要反復續(xù)簽,穩(wěn)定性極強。
  舉個例子:
  小王在奶茶店工作滿10年,老板第三次和他續(xù)簽勞動合同時,小王提出簽無固定期限合同。奶茶店不能拒絕,只能同意。從此,小王不用再擔心合同到期被“優(yōu)化”,只要不犯大錯(如偷錢、曠工),老板就不能隨意解雇他。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優(yōu)勢與挑戰(zhàn)
  對勞動者的優(yōu)勢:
  ?穩(wěn)定性強:不用擔心合同到期被裁員,企業(yè)無法以“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關系。
  案例:某電商公司裁員時,優(yōu)先解雇固定期限合同員工,無固定期限員工因成本高被保留。
  ?解雇保護:企業(yè)解除合同需符合嚴格條件(如嚴重違紀、公司破產),且需支付經濟補償。
  案例:員工因拒絕錄入錯誤數(shù)據被解雇,法院認定企業(yè)違法解除,需賠償2倍工資。
  對企業(yè)的挑戰(zhàn):
  ?用工成本上升:解雇無固定期限員工需支付更高補償(如工齡越長補償越多);
  ?管理難度增加:對績效差的員工難以“自然淘汰”,需通過培訓、調崗等流程證明其不勝任。
  常見誤區(qū)澄清
  ?誤區(qū):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鐵飯碗”?
  ?事實:企業(yè)仍可合法解除合同,例如:
  員工嚴重違紀(如偷盜、曠工);
  企業(yè)破產或經營困難需裁員;
  員工患病長期無法工作。
  案例:某程序員因泄露代碼被解雇,法院支持企業(yè)合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
  ?誤區(qū):無固定期限合同試用期更長
  ?事實: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與固定期限合同一致(如3年以上合同試用期均為6個月)。
  ?誤區(qū):第三次必須簽無固定期限合同
  ?例外:若員工自愿簽固定期限合同,企業(yè)無需強制。
  案例:袁某第三次續(xù)簽時自愿選擇1年期合同,后反悔索要雙倍工資被法院駁回。
  普通人如何維護權益?
  ?勞動者:
  保存工資條、考勤記錄、續(xù)簽合同通知等證據;
  符合條件時主動提出簽訂要求(書面形式更穩(wěn)妥)。
  ?企業(yè)主:
  定期清理員工合同到期情況,避免“被默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完善績效考核制度,避免因無法證明“不勝任”而陷入解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