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甲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出資,乙以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丙以自己的一棟辦公樓進行出資,該辦公樓已經實際交付給公司使用,但是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A.乙主張確認甲未履行出資義務,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丙主張確認乙未履行出資義務,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丙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后,可以主張自實際交付之日起享有股東權利
D.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債權人均可以主張丙未履行出資義務
【答案】CD
【解析】出資人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出資,或者以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土地變更手續(xù)或者解除權利負擔;逾期未辦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本題中,選項AB不能直接確認甲、乙未履行出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