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中,對于低于1元的個人所得稅是否屬于應納稅額為零?企業(yè)代扣代繳時可否按零元申報?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guī)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因此,低于1元的個人所得稅不需要扣繳入庫,但在代扣代繳時應以實際發(fā)生額作扣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