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收入同比增長12.4%,遠高于稅收總收入7.4%的增長速度,個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達到6.3%。財政部解釋稱,由于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資薪金及勞動報酬所得稅出現(xiàn)較快增長。
  個稅收入快速增長,對政府而言當然是好事,普通民眾的感受則五味雜陳。這主要因為,一方面,今年政府稅收收入、財政收入增速依然高于GDP 增速,說明在國民收入蛋糕分配中,政府所占份額越來越大,企業(yè)和民眾所占份額越來越小;另一方面,個稅收入增速遠高于稅收總收入增速,說明民眾的“直接稅”負擔越來越重,個稅越來越淪為“工薪稅”。
  財政部所言不虛,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確在提高,但硬幣的另一面是,物價也在不斷上漲。在居民收入增長趕不上GDP 增長,甚至趕不上CPI 上漲的情況下,個稅收入快速增長的結(jié)果,便是人們無法從收入增長中獲得實際利益,生活壓力反而越來越大。
  不可否認,相比其他國家,我國的個稅收入占比仍然較低。但這是由特殊的稅收“國情”決定的,那就是包含在商品和服務中的“間接稅”較為繁重,作為“直接稅”的個稅自然不能太高,否則老百姓更加受不了。當前稅收體制改革致力于增加“直接稅”、降低“間接稅”,但很多人的直觀感受是,“直接稅”漲上去了,“間接稅”卻沒有降下來。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這無疑是個稅改革的方向,但與此同時,個稅起征點能不能建立一個正常的調(diào)整機制?
  在個稅越來越淪為“工薪稅”的背景下,個稅起征點就應該“水漲船高”。
  當然,個稅起征點的調(diào)整涉及法律修訂,每隔兩三年就要修訂一次《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立法成本未免太高了一些。所以,個稅調(diào)整應該有一套相對穩(wěn)定的機制,與物價、居民收入水平相掛鉤,然后依據(jù)機制對個稅起征點進行定期調(diào)整。這不僅節(jié)省了立法成本,而且讓民眾有明確的心理預期,避免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