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5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面臨史上*5審計訴訟索賠55億美元。上周開審的史上*5審計訴訟案(詳見華爾街見聞《史上*5審計訴訟案全球*5會計師事務所面“生死之戰(zhàn)”》)不僅索賠金額創(chuàng)歷史記錄,案情更是讓人匪夷所思。普華永道的律師Mike Young稱:“這是我從業(yè)35年來見過的最詭異的案件,相當于罪犯告警察,理由是警察沒發(fā)現他的作案行為。”
本案原告是Taylor,Bean&Whitaker(TBW)的破產受托人,狀告普華永道在擔任殖民銀行審計期間,未及時發(fā)現殖民銀行與TBW的高管串通造假,致使金融危機期間TBW破產時的損失擴大,讓TWB的破產受托人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蒙受了更大損失。如果該案件最終成立,普華永道可能需要付出55億美元的高昂代價。
TBW破產前曾是美國前十大抵押貸款公司,也曾是美國政府贊助成立的政府國家抵押貸款協(xié)會(Ginnie Mae)的第五大房地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fā)行商。殖民銀行為TBW提供了大量房屋抵押貸款供其進行證券化,是TBW*5的客戶。
TBW的高管Lee Farkas早已在2011年被聯邦法院判處30年監(jiān)禁,罪狀是與殖民銀行高管串通賬務造假,自2002年至金融危機期間,累計從殖民銀行挪用了14億美元,來支持TBW的業(yè)務,其中部分資金用于購買了公司高管飛機、水上飛機和高級轎車。這是導致殖民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虧空暴露,進而倒閉的重要原因。另有5名TBW的高管也因此入獄。TBW的審計德勤,早已與TBW的破產受托人在2013年達成私下賠償協(xié)議。
之所以普華永道的案件沒有私下解決,而是鬧上了法庭,前安達信合伙人Jim Peterson分析稱,是因為受托人律師要求的私了賠償金額超出了普華永道可以承受的范圍,而且沒有絲毫商量的余地,所以才不得不走法律程序。
Jim Peterson曾專門寫過一本分析“四大”承受訴訟損失的書,他在接受FT采訪時說,損失在一定范圍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們愿意犧牲現有和未來的收入“共度難關”,但一旦超過一定限度,他們就會做“鳥獸散”,這一限度估計在20-30億美元之間。
不管案情本身如何錯綜復雜和詭異,此案陪審團實際上只需要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普華永道是否本可以阻止這一切的發(fā)生?
被告律師在開庭陳述中稱:“首先普華永道沒有為TBW提供任何審計服務。而對于殖民銀行的審計,普華永道已經盡職。普華永道按照專業(yè)審計的標準履行了職責,所以即便嚴格按照程序執(zhí)行的審計,在被審計方,即殖民銀行存在合謀提供假資料的情況下,欺詐是很難被識別的。相信陪審團能理解普華永道在此案審計中已經按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進行盡責審計,并作出相應的裁決。”
原告律師團稱,普華永道有能力識別并阻住串通欺詐的發(fā)生,6年時間內出現過很多明顯的財務“警示”,但普華永道均“視而不見”。律師團的首席律師Steven Thomas稱,普華永道對于殖民銀行的審計是(他見過的)“最粗糙”的。
原告律師團提出的證據之一,是普華永道分配了一名實習生來審計殖民銀行幾十億美元的交易環(huán)節(jié)。據原告出具的一份2006年的文件顯示,這名實習生負責審計殖民銀行持有的抵押物資產,審計后向直接領導報告稱:她“感覺”抵押物沒有問題。而實習生的直接領導自己也承認自己的級別“不夠審計此類環(huán)節(jié)”。
而被告律師稱:“從整個公司的審計流程中單挑出一頁紙的證據和單個個人的描述是不公平的。陪審團需要了解整個過程的完整事實,而不應單獨審視單一文件證據。”
普華永道此前擔任殖民銀行首席審計的Gary Westbrook在法庭上稱,普華永道是被有組織地欺騙了,即便他和同事向殖民銀行索要更具體詳盡的賬務文件,他們也會提供被篡改過的版本。被審計方非常清楚審計的程序和做法,而我們并不知道他們會怎么做。他們在面對審計的時候已經經過精心準備,決心掩蓋欺詐行為,所以盡管我們已經盡職審計,但最終沒有發(fā)現(欺詐行為)。”
而很多專業(yè)人士認為,不管被審計方是否存在蓄意欺詐行為,沒有發(fā)現欺詐行為就是審計失責。其中,一家獨立律所的律師Jonathan Perlman對FT稱:“我們的股票市場之所以可以吸引全球的投資,是因為投資者們認為所有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都是由獨立審計把過關的,所以審計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發(fā)現欺詐行為,如果沒有做到,很難說不是失職。”
此案的被告目前僅涉及普華永道的美國分支。
本文來源:華爾街見聞;作者:王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