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qū)人社局、稀土高新區(qū)組織人社部、市直各部門、單位人事(政工)科,各企、事業(yè)單位人事處(人力資源部):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的通知》(內人考函[2018]26號)文件精神,2018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機考,為切實做好我市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濟專業(yè)考試總體安排和包頭考區(qū)報名要求
 ?。ㄒ唬?018年度經濟考試分為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yè),各個專業(yè)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兩個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ǘ┌凑諆让晒抛灾螀^(qū)人事考試中心報考審核要求,各項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審核嚴格按照屬地管理進行資格審查。2018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包頭考區(qū)報考資格審查必須是包頭市的工作單位或者是在包頭市有在建項目的外地企業(yè)(蓋項目章),其他非包頭屬地管理的考生一律不予審核。
  二、資格考試報考事項
  (一)報名方式: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方式進行,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ppt://www.cpta.com.cn)或登錄報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
  考生報名時需特別注意選擇考區(qū),在包頭市人事考務中心報名點報名的考生,選擇審核點為內蒙古包頭市。
  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確認前可以修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確認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
 ?。ǘ﹫竺麜r間:2018年7月27日9:00—8月16日24:00。
 ?。ㄈ┵Y格審查時間:網上報名后,考生須在2018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網上打印一式二份報名表(本人在簽字欄內簽字,并由單位審核蓋章)、本人畢業(yè)證原件,到包頭市人事考務中心一樓大廳(稀土開發(fā)區(qū)稀土大廈北100米人和大廈)現場審核資格、交表確認。
 ?。ㄋ模├U費截止時間:2018年8月19日24:00。
  三、考試時間、方式和地點
  全國統一的經濟考試時間為11月3日、4日,按專業(yè)分兩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
  《經濟基礎知識》科目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xù)作答的機考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
  考試地點:包頭。
  四、應試人員須知
 ?。ㄒ唬┍敬慰荚嚍殡娮踊荚嚕礄C考)。應試人員可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ǘ嚾藛T應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試地點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要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試地點,避免影響自己正常參加考試。
  (三)自考試開始前30分鐘起,應試人員可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時所用的身份證件一致)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四)應試人員參加考試無須攜帶任何文具。禁止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考場座位。
 ?。ㄎ澹┛荚囬_始5分鐘后,遲到的應試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應試人員須連續(xù)作答所報考專業(yè)的兩個科目,總計作答時間為3小時;每個科目考試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嚾藛T應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登錄系統,須認真閱讀《考場規(guī)則》及《操作指南》,并點擊“我已閱讀”按鈕。
 ?。ㄆ撸┛荚囬_始后,考試系統將自動進行計時,應試人員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八)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如違反考場規(guī)則而影響考試成績的,后果自負。
 ?。ň牛嚾藛T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ㄊ?018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公布。2018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共出版32種,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考試用書。
  (十一)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五、考試收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原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的規(guī)定,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61元。
  附件:2018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包頭市人事考務中心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2018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包頭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