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者出現(xiàn)“斷供”,對個人而言,會有哪些風險呢?本報記者昨天電話連線了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嚴國亞律師。
  “別以為房子不要了就沒事了,銀行還是要找你麻煩的!”嚴國亞說,在財產風險之外還面臨著訴訟風險。
  如果你選擇“斷供”,從法律上來講,就屬于主動違約,違反了貸款合同中的約定條款,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銀行會凍結你的房產,要求你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仍然要求你歸還房貸。”
  還不起了,還怎么還?對此嚴國亞表示,房貸和違約金加在一起的債務,“斷供”者將背負一生。
  嚴國亞解釋,有些國家出臺了個人破產法,按照規(guī)定,在個人申請破產后,可以不予追究相關責任。但由于目前國內還沒有出臺個人破產法,所以“銀行可以在任何時候向你催討,除非你還清了欠款。”
  “而且,按照銀行的規(guī)定,房貸屬于”利滾利“性質,這個月還不清,會把因此產生的利息加到下個月里,直到你全部還完。”嚴國亞說,這對貸款者是筆巨大的負擔。
  除此之外,嚴國亞認為“斷供”者還將面臨長期的信用問題。“放棄歸還貸款,在個人信用方面,是一個嚴重的污點,今后消費和再次貸款都會受到種種制約。”
  為此,嚴國亞提醒購房者在決定貸款購房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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