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通過“盈余公積”科目,核算盈余公積的提取、使用等情況,并按“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進行明細核算。
盈余公積科目核算內容  盈余公積的兩大類型與提取規(guī)則
 ?。ㄒ唬??法定盈余公積:法律強制的“儲備金”??
  ??提取比例??:按當年稅后凈利潤的??10%??強制計提(累計達注冊資本50%后可停提)。
  ??用途限制??:
  彌補虧損(如奶茶店次年虧損20萬元,可用盈余公積填補);
  轉增資本(需經股東會決議,如每10元盈余公積轉增1股)。
  ??案例??:
  某科技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2025年凈利潤80萬元:
  法定盈余公積=80萬×10%=??8萬元??;
  若累計盈余公積達250萬元(500萬×50%),則不再強制提取。
 ?。ǘ??任意盈余公積:企業(yè)自主的“蓄水池”??
  ??提取邏輯??:由股東會根據發(fā)展需求自主決定比例(如凈利潤的5%-20%)。
  ??靈活用途??:
  應對經營風險(如預留資金應對原材料漲價);
  特定項目儲備(如研發(fā)基金、并購準備金)。
  ??案例??:
  家具企業(yè)2025年凈利潤200萬元,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30萬元用于新生產線建設。
  盈余公積賬務處理
  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任意)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